佛山派發科技創新券,最高可申領20萬


發佈日期: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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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技型中小企業 創新創業再添福利!


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佛山市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品質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號)有關要求,優化我市科技創新券政策,以對企業創新活動實施普惠性支持為重心,改革創新券使用管理,引導全國優質科技創新資源加強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開放共用服務,進一步降低創新創業成本,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加快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佛山市科學技術局制定了《佛山市科技創新券實施方案(2020-2022)》。自2020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實施方案共六點。主要明確科技創新券實施方案制定原因和支持對象和支援範圍、使用流程、所需材料等,進一步優化我市科技創新券政策,改革創新券使用管理。那麼,有哪些企業能享受這個政策?兌付標準具體是多少?申報條件時間及條件,又有什麼具體規定呢?接下來為您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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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方案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到2022年底,建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科技服務機構的普惠性支援體系,面向全國彙聚一批服務水準和社會信譽度高的科技服務機構,備案科技服務機構不低於500家, 受創新券資助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超過1000個,帶動研發投入超過10億元


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交易活動更加活躍,與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更加緊密,形成產學研融通創新的良好氛圍,全市創新創業服務能力顯著增強,面向企業的創新資源供給更加豐富,資源跨區域流動更加高效,促進全市自主創新能力的進一步提升,為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和面向全球的製造業創新中心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02   什麼是科技創新卷?


指政府將財政科技資金採用後補助方式,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向科技服務機構購買技術研發、創新創業、科技金融、檢驗檢測或科技仲介諮詢等科技創新服務的財政補貼憑證,以電子券形式發放,申領的創新券當年有效,逾期未兌付自動作廢。


 03   科技創新券支援的是哪些科技型企業?


在我市範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技術創新、研究開發等活動,有研發經費投入,從業人員500人以下且年營業收入2億元以下的中小微企業,並同時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科技主管部門、高新區主管部門主辦的國家、省或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

國家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入孵企業;

經科技部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

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科技創新企業;

建有市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

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個或實用新型專利3個以上的企業;

獲得國家級或省級新品種認定的企業;

佛山高新區火炬納統企業。

 04  科技創新券可兌付哪些服務或專案?


1.技術創新和研究開發服務

2.創新創業服務

3.科技金融服務

4.檢驗檢測服務

5.科技中介諮詢服務

6.科技統計和火炬統計服務


佛山市科技創新券服務內容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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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創新券不能用於以下服務 :


1.按照法律法規或強制性標準要求必須開展的法定檢測或強制檢測等活動;

2.開展品質管制體系等非科技創新類的認定所需的服務;

3.購置科研儀器設備,電腦硬體設備;

4.用於支付辦公及實驗場的租金或購買場地的資金;

5.購買上述支援範圍的科技服務已獲得其他市級財政科技資金資助的。


 05   支援方式


市創新券由符合條件的企業申領和兌付。企業每年申請的創新券額度不超過20萬元。企業向在市科技局備案的科技服務機構購買相關科技服務,創新券兌付額度不高於實際發生金額的50%


 06   科技創新卷如何申領與發放?  


創新券採取網上申領、集中受理發放方式。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特定的網上服務平臺上申領。創新券每年申領和發放一次。


 07   科技創新卷如何使用與兌付?


持有創新券的企業在市科技局發佈的科技服務機構和服務內容目錄內購買服務,簽訂服務合同,合同履行完畢後,持券企業憑合同、發票、服務證明材料在特定的服務系統平臺上申請兌付。創新券發放後每年兌付一次


 08   實施期限


本實施方案自2020年6月30日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來源:佛山市科學技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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